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二百三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