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五百三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八条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其申请书应当用中文文本提出。←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