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第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人民法院查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查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