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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