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第五十二条条司法解释第三章 其他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第二审法庭。←上一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下一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五十三条条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第五十五条条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第第五十四条条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