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第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