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九条司法解释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