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第二十九条条行政法第五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其所出资企业之间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上一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下一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十一条条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第三十条条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第第二十八条条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