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二章 侦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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