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四百九十九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九十九条
考验期届满,办案人员应当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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