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行政法第一章 总则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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