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第七十六条条司法解释第六章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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