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四十六条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三章 刑罚 >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同章节法条第第四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第第四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