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五百三十二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三十二条
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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