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八十六条条诉讼法第五编 特别程序 >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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