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三百零一条条诉讼法第五编 特别程序 >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一条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七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百零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七条第第三百零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第第三百零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第第三百零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第第三百零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八条第第三百零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第第三百零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