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五百零四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不予公开,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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