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三百九十三条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百九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第三百九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第第三百九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第三百九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第第三百九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第三百九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第三百八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第第三百八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第第三百八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第三百八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