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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