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六十八条司法解释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六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相对集中提起公诉,建议人民法院相对集中审理。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