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七十四条条司法解释第五章 证 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十四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上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十六条下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十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七十一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一条第第七十一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十一条第第七十七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七条第第七十三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十三条第第七十三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三条第第七十九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九条第第七十二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二条第第七十二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十二条第第七十五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五条第第七十五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