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三百四十二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一章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二条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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