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九十七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九十七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