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三十七条司法解释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一)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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