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三百九十一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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