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四百二十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对被不起诉人起诉的通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复查,将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依据的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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