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一百四十五条条司法解释第四章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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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被告人具有累犯、毒品再犯情节等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前罪的裁判文书、释放证明等材料;材料不全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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