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三百九十五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等翻供、翻证的材料以及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应当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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