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