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第二十九条条诉讼法第四章 调查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九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调查取证时,可以同时请求在执行请求时派员到场。经同意到场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服从主管机关和办案机关的安排。←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三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七条第第二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五条第第二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八条第第二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六条第第二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