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六十二条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 第一节 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六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第第六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第六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