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一百二十八条条司法解释第四章 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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