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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