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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