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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