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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