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三百二十二条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百一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第三百一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第三百一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第三百二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第三百二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