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二章 侦查 >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