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行政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实名登记、制止、报告、停止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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