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四条司法解释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书面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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