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第五十条条行政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乳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及时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上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下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五十一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第五十二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第四十七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第四十九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第四十五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第四十八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第四十六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