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第五十二条条行政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下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五十一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第五十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第四十七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第四十九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第四十五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第四十八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第四十六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