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九条司法解释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九条

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可以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制作笔录附卷。询问时,应当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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