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三百一十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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