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六百四十四条条司法解释第二十六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四条
对本解释第六百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判决、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同时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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