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六百零二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省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未上诉且未抗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上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零九条下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零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五百七十一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一条第第五百七十七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七条第第五百七十三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三条第第五百七十九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九条第第五百七十二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二条第第五百七十五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五条第第五百七十八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八条第第五百七十六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六条第第五百七十四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四条第第五百七十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