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九十条条诉讼法第五编 特别程序 >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百九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第二百九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第二百九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第二百九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五条第第二百九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第第二百九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