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三章 刑罚 >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