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八十一条条司法解释第四章 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
公开审理案件时,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庭应当制止;确与本案有关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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