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第三十五条条行政法第四章 乳制品生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销售的乳制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上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下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十一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第三十三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第三十二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第三十四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第三十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第二十七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第二十九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第二十八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